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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——2016学年教职工评优表先工作的通知
来源:人事处 发布人:张苗 阅读:次 发布时间:2016/6/14 10:00:53

各处室、系部、中心:
2015——2016学年,在院理事会、院委会的正确领导下,学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。为弘扬我院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、无私奉献的精神,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促进学院教育、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,学院决定对2015——2016学年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、优秀教师、优秀辅导员、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与对象:
凡我院在编的教职工和我院机构设置内的部门均可参与评选。
二、表彰名额
先进集体评选5个部门进行表彰,优秀教师按专任教师总数的20%、优秀辅导员按辅导员人员总数的20%、优秀教育工作者按人员总数的15%(四舍五入)进行表彰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(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教职工评优表先推荐名额分配表》)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基本条件
(1)优秀教师、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均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依法履行岗位职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求真务实,勇于探索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,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,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、高校辅导员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。
(2)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学生管理、后勤服务等工作满一学年。
(3)2015年绩效考核成绩作为本次评选的重要依据。
(4)被推荐者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。
(5)无违犯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》的现象。
(6)无教学事故、无责任事故、无学院或上级通报批评。
2.具体条件
(1)先进集体
①思想政治教育深入。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②组织管理能力强。解放思想,勇于开拓,紧紧围绕教育管理工作,极大促进学院教学、管理的工作发展。
③领导班子团结有力。领导班子带领干部队伍团结进取,奋发向上,无私奉献,勇于探索,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④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教育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,具有较强服务意识。
⑤教育教学、管理工作成绩突出,无重大责任事故。
(2)优秀教师
①遵纪守法,在教职工队伍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积极实施素质教育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敬业爱生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。
②治学严谨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,关心爱护学生,关注学生发展,注重教书育人,注重品德教育,积极参与学生管理,切实践行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。
③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努力进行教学创新,在教育教学改革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。
④有较强的教学、科研、教学实践、社会实践及管理能力。
(3)优秀辅导员 
①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本职工作,为人师表,责任心强,热爱学生,爱岗敬业,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要求。
②具有良好的组织、协调、合作能力,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,形式多样,内容充实。密切关注学生,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,为学院的学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。
③所带班级凝聚力强,班风正,学风浓,学生行为习惯好;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,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权威。
④努力学习,勤于实践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不断更新管理工作理念,积极提高辅导员工作的方法与艺术。
⑤较好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。 
(4)优秀教育工作者
①廉洁奉公、依法治校、作风民主、办事公道、团结群众,为教职工办实事、好事。
②在学校管理、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。
③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,能自觉运用科学、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、服务工作,在学院教育教学管理、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
④组织、协调能力强,团队合作精神好,顾全大局,协作互助,所分管工作在学院中成绩明显。
四、推荐程序和要求
1.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优表先文件,领会文件精神,按照文件规定,对比评选条件,认真做好本年度先进集体、优秀教师、优秀辅导员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。
2.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、优中选优和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坚持以政治表现、工作实绩、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。
3.评选和推荐工作要严格履行程序
(1)优秀教师、优秀辅导员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各部门召集大会,个人自我工作总结,民主推荐,广泛征求意见,各部门推荐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将结果上报人事处。
(2)先进集体由本部门负责人填写申报表,主管院长审核推荐,院委会研究决定。
4. 先进集体、优秀教师、优秀辅导员、优秀教育工作者应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。
5. 先进集体由主管院长审核,优秀教师由教务处审核,优秀辅导员由学生处审核,优秀教育工作者由人事处审核。
6.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6月24日下午16:00前将推荐名单和先进单位申报表、优秀教师申报表、优秀辅导员申报表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2份报人事处。
五、奖励办法
1.奖励原则
在教师节前夕表彰,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。对先进集体和表现优秀的教师、辅导员、教育工作者的事迹给予肯定,通过颁发学院奖励证书在精神上给予奖励,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2.奖励数额
①优秀教师、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外,奖励现金300元。
②先进单位颁发证书外,奖励现金500元。
③作为省市先进的推荐依据。
附:
1.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评优表先推荐名额分配表
2.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先进集体申报表
3.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优秀教师申报表
4.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优秀辅导员申报表
5.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六年六月四日

附件2

附件3

附件4

附件5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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