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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
来源:人事处 发布人:申万营 阅读:次 发布时间:2023/12/27 14:26:59

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202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师函〔2023〕947号)精神,按照《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》(教师〔2022〕357号)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人员

符合河南省教育厅《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》(教师〔2022〕357号)文件规定的人员。具体如下:

(一)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。

(二)我校拟聘任教授、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,2015年(含)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,以及取得《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》的教师,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,符合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相关规定的,可直接参加认定;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。

(三)被撤销教师资格的,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;受到剥夺政治权利,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,不得报名参加考试。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考试时间

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,时间安排如下:

(一)笔试线上培训时间

2024年1月10日—3月1日

(二)笔试理论测试时间

科目一:2024年3月17日9:00—9:50

科目二:2024年3月17日10:05—10:55

(三)笔试理论测试补考时间

2024年3月24日9:00—11:00

(四)面试。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。

三、考试方式

(一)培训

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(www.hnjswlxy.cn)进入“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参加培训,登录账号届时分配。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、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,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。

(二)考试

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,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—3月16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,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。

考试共分两科,按百分制计分,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,为理论测试合格。不合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,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。笔试成绩两年有效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本单位考生的通知统计、资格审核、统筹协调,确保考试平稳顺利。

(二)按时报送。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12:00前将《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信息表》(附件1)纸质版盖章,电子版同步报送至人事处申万营。

 

附件:

1. 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信息表

2.河南省教育厅《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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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人事处

2023年12月27日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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