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
各系部、处室、中心: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动纪律,维护正常的教学、工作秩序,请各教工务必遵照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工作制度汇编》执行,内容如下:
1.考勤制度
教职工因故不能上班的一律实行请假制度,请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教职工请假单》,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。有事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,方可按规定休假。
2.公差
教职工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,外出参加会议、比赛、学术活动、学习讲座(交流)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、学习考察、学院业务活动、资格考试、学生突发事件处理等事宜,可凭文件或通知,经主管院领导批准申请公差(公差时间按相关公文材料规定,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);如遇特殊情况,事故急诊工作原因不能预先请假者,应在事后两天内办理补假手续。
3.请假程序
凡请假者,须本人填写请假单。按照审批权限经审查批准后,交人事处登记存查,此时请假人员方
可按批准的假期休假。
4.审批权限
请假获批后,须报人事处备案,教学人员请假还需报教务处备案。
注:请各教工自行到本部门网站“资料下载”中下载最新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手续单》,即日起统一使用。老版本一律不再接收,感谢配合。
人事处
2020年10月29日